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进行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沂金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2、建设单位:临沂金峰塑业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拟建项目厂址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朱家五湖村西 230m。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4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总占地面积1458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座、仓库1座,建设期2个月,预计于2024年5月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的规模,职工定员80人,年工作时间300 天,4800h。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https://pan.baidu.com/s/1978EnnDsAoHCgPywzw8cuQ?pwd=agt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朱家五湖村西 230m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669461666
环评单位:山东中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39-7111717
电子信箱:sdzyhb@foxmail.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址周围3.0km)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行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临沂金峰塑业有限公司)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山东中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临沂金峰塑业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